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胡苏平辞去运城市市长职务请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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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胡苏平辞去运城市市长职务请示的决定

山西省运城市人大常委会


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胡苏平辞去运城市市长职务请示的决定

  (2005年12月12日运城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决定,运城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胡苏平因工作变动辞去运城市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运城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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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装配自行车作零件出售问题的复函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装配自行车作零件出售问题的复函(已废止)



1987-12-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装配自行车
作零件出售问题的复函工商标字〔1987〕第320号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用混杂自行车商标、零件配成整车出售开具零件发票问题处理意见的请示》(津工商检字〔1987〕第36号文)收悉。我局同意你们所提的几点处理意见。
近来,有些自行车零件商店和五交化商店,用各种商标的自行车正品、副品或者残次零部件混合装配成自行车套件,以自行车零件名义出售,再由购货方组装成车销售给消费者。这种做法,对制造、销售假冒、劣次商品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有的构成假冒商标行为,侵犯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因此,必须坚决制止,严肃处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及时检查、经常监督各名牌商品生产厂家严格把好产品质量关,特别要加强企业的自身管理,健全制度,严禁残次的成品和零部件流入市场。
一九八七年十二月八日




关于乡镇政府对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权限有关问题的复函

交通部


关于乡镇政府对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权限有关问题的复函

交通部
19920201

交函安监(1992)58号



四川省交通厅:

你厅川交港监〔1991〕626号《关于对国务院国发〔1987〕98号文有关运用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国务院国发〔1987〕9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内河乡镇运输船舶安全管理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都明确规定,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港航监督机构是对内河交通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对于国发〔1987〕98号文规定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在辖区内设立水上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水上交通安全法规和进行安全检查”,我部的理解是:乡镇人民政府在乡镇船舶安全管理方面负有按照水上交通安全法规和港航监督部门的要求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的责任。乡(镇)人民政府在辖区内设立的水上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业务上应接受港航监督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二、鉴于石柱县黎场乡人民政府对长期无证航行、非法装载客货营运船舶的处罚是根据你省川府发〔1986〕2号《紧急通告》中有关规定进行的,因此,黎场乡人民政府的上述行政行为是否“超越职权,符合法律规定”,应由你省政府解释。